世界上最远的距离————电信到网通

昨天用QQ传文件,只有简单的400多K,竟然速度一直是0。不因为别的,只因为是从电信到网通,就像我题目写的一样,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,而是从电信到网通。而且秀逗的是这个问题在分家之前却并不存在。难道分家还不如不分吗?分家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余地,最起码应该让我们感受到实惠,但是可悲的是至少我现在看到的结果还不是这样。我们想看到的竞争不是这样的,我们想看到的竞争不是小灵通打不通移动电话,我们想看到的不是移动向联通发短信一毛五!
我们看到这样的一个事实,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有六七家移动电话服务商,手机号码是公共财产,我今天如果发现你的资费比较贵,我就可以在不换号码的前提下换手机服务商。但是在中国,对不起,你只能爱用不用。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要像中国人一样,花着钱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。我们难道就这么贱吗?对,我们就这么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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